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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推薦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通知

時間:2014-09-10點擊:

關于評選推薦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财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号),鼓勵和表彰在我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研究生指導教師,調動廣大研究生指導教師教書育人、大膽探索、不斷創新的積極性,健全研究生指導教師責權機制,激勵研究生導師為我區研究生教育貢獻更多的才智,不斷提高我區研究生培養質量,我廳決定2014年,繼續開展全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表彰活動。

一、評選原則

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實績、嚴格篩選、保證質量”的原則。

二、評選範圍

全區優秀導師的評選對象為我區高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職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包括聘任的兼職導師,且指導的研究生有3屆及以上畢業并獲得博士或碩士學位。

三、評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熱愛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師德;

2.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能對指導的研究生進行全面、嚴格的教育管理,促進研究生健康成長;

3.富有開拓創新精神,注重因材施教和研究生科學精神、創新能力的培養,積極開展研究生培養與教學的改革,所指導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好,學習和科研成績優秀;

4.有團結協作精神,在導師團隊中起骨幹帶頭作用,注重對青年教師的傳、幫、帶;

5.近3年,主講過一門以上研究生課程,遵守教學紀律,授課水平高,教學效果好;

6.在本學科領域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學術水平。近3年來,取得過突出的科研成績,有充足的科研經費,有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發明創造;

7.本人及指導的研究生未發生過違反學術道德和學校紀律的行為;

8. 在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同時,研究生導師所指導的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優先推薦為全區優秀研究生導師:

(1)獲得 “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或提名論文;

(2)獲得國家級獎勵或國家級科技競賽獎;

(3)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4)獲得其它省級獎勵或科技競賽獎。

四、優秀導師評選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請或所在院 (系、所)推薦,填寫《内蒙古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并附本人及所培養研究生獲獎、科研成果、專利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相關要求,按下達的推薦限額,評選出拟推薦的本單位優秀導師候選人,經校内公示後将推薦意見及相關材料報自治區教育廳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

3.自治區教育廳根據評選條件對各培養單位推薦的優秀導師候選人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内蒙古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結束後,如無異議,對優秀導師予以表彰獎勵。

五、幾點要求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區優秀導師評選推薦工作,精心安排、認真組織,堅持标準、好中選優。

2.請各單位将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材料紙質版一式1份及電子版于9月底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逾期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601室,郵編:010011

電子郵箱:nmg_xwb@163.com

聯系人:張國民

聯系電話:0471-285660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區評選表彰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名額分配表

2.内蒙古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

3.内蒙古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推薦人選彙總表

4.《内蒙古自治區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審表》填表說明

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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