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繼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07】8号)的要求及《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将2017-2018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學院将通過學院網站、微信平台、學生大會、宣傳欄等方式向學生介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情況,确保将信息宣傳到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參加認定的學生自行下載《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暑假期間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審核蓋章,并準備與認定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
2、學生需要向學院提交的材料:
2017級新生:學校已經在錄取通知書内夾寄了《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申請認定的學生到校後将此表及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所在學院,作為認定工作的材料。
老生:2016年已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今年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情況無顯著變化,不需填寫《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其餘學生須提交《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原件,複印件和傳真件無效。
特此通知。
附:《新浦京澳官网平台入口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